本報訊 (記者劉友旺)昨天,針對國內發生多起公交車縱火案的情況,省公安廳聯合省安監局、商務廳發佈《規範散裝汽油銷售的通告》,同時部署動員全社會宣傳貫徹該通告和《關於嚴禁攜帶易燃易爆、腐蝕性危險品和管制刀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》。散裝汽油是指向機動車輛油箱以外的容器內加註、銷售的汽油。《通告》要求,加油站點不得隨意銷售散裝汽油,杜絕盜賣、私賣、違規銷售散裝汽油的行為。確需購買時,購買人應出示單位證明或本人身份證(駕駛證、工作證)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,加油站點的工作人員台東民宿則應認真核實並登記。散裝汽油銷售實行登記薄輪換報備制度,登記薄由負責人簽字、當天報屬地派出所備案。對違反規定銷售散裝汽油和不提供相關證明購,或在加油站點尋釁滋事、擾亂治安秩序、侵害加油站點員工人身安全、毀壞加油站點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,警方將依法從嚴查處。加油站點還要安裝視頻監控系統,有效留存散裝汽油購買人的全身影像資料和進出的車輛型號、牌照等。  (原標題:散裝汽油銷售 實行登記報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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